法官良心:青海垂帘听审到湛江双盲庭审至株洲,三起案件照见司法最朴素的底线

法官良心:青海垂帘听审到湛江双盲庭审至株洲,三起案件照见司法最朴素的底线

2026年7月21日,广东湛江廉江法院的法庭上,一起普通工伤衍生的第四场官司,硬生生撕开了基层司法最刺眼的一道口子,电脑显示屏打开片刻即关闭了,当事人只能听与说而不能看,核对不了庭审笔录,书记员打字完后马上上传至法院在线APP上,随即就命令式口气的叫用手机登录打开签收,最终硬生生创造出了中国司法史上的“双盲庭审”奇观。
仅仅两年前的2024年5月11日,千里之外的青海海西州天峻县法院,另一宗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庭审中途休庭,辩护律师偶然瞥见合议庭电脑屏幕上的微信群聊:上级中院刑庭庭长隔着屏幕实时遥控台前审判,一句句“打断”、“硬气点、不要随意发言”的指令,把庄严的庭审变成了提线木偶走流程的“垂帘听审”。
一南一北,一民一刑,两起相隔千里的事件,用最荒诞的方式戳破了同一块窗户纸:当庭审的程序正义被层层架空,当事人在法庭上连“看见真相”的权利都被剥夺,我们谈论的司法公正,就成了写在纸上的空文。
而早2011年6月30日,湖南株洲渌口区法院的年轻法官李如鹰,就在本院官网“书香法苑”栏目里,写下了一篇题为《法官,坚守最初的良心》的文章,把破解所有司法乱象的答案,早早摆在了所有人面前——司法的底线从来不是多么高深的规则设计,而是每一个手握法槌的人,守住自己心里那点最朴素的法官良心。
她在文末许下誓言,等到退休那天,要迎着朝阳对着国旗和宪法说,自己一辈子凭良心办案,没有辜负身上的法袍。
十三年后,千里之外的广东湛江,工伤女工陈女士正陷在一场“二案五场官司”的维权泥沼里,连最基本的庭审笔录核对权利都无法保障。两起跨越时空的基层案件,把“法官良心”这四个字从抽象的职业伦理,变成了每一个普通人都能触摸到的、关乎生存与尊严的司法底线。
一、一篇十三年前的文章,写透了法官良心的本质
李如鹰在文章里写,做一名称职的法官都不难,唯一的要求就是坚守做人最初的良心。这句话没有任何高深的法理包装,却戳中了司法最核心的本质。古罗马法谚说“法律是公正与善良的艺术”,她在自己主审的那起广西当事人医疗损害案里,把这句话变成了看得见的行动:
原告是外地来的务工者,一口咬定法院搞地方保护,鉴定结论出来后明显对他不利,换任何一个“按流程办事”的法官,直接敲锤下判完全符合程序,挑不出半分错处。
可她没有这么做。
判决不仅要一锤定音,更要把矛盾真正化解掉,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。
她耐着性子一次次和当事人坦诚交流,用诚心一点点凿穿他心里那堵怀疑的墙,转头又反复做医院的协调工作,最终让原本只能拿到极少赔偿的当事人,拿到了满意的结果,从根源上掐灭了申诉、信访的苗头。
什么是法官良心?从来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,也不是写在职业道德准则里的空泛条文。它是马克思所说的“隐藏于内心深处的使命、职责和任务”,是西塞罗口中“道德实践最好的观众”,是柏拉图笔下能让良法真正落地的前提。它要求法官手里握着法律这把尺子,量的是人间是非,心里揣着一杆良心的秤,称的是百姓冷暖。公字当头摆正良心,面对利益诱惑不偏不倚,面对弱势群体多一份悲悯,这不是对法官的过高要求,只是一个掌握裁判权的人,最该守住的职业底线。
二、湛江“双盲庭审”里,看不见的良心缺口
反观湛江陈女士的遭遇,整件事里没有复杂的法律争议,全部分歧最初不过4000元的赔偿差额——用人单位最初只愿赔8000元,她的诉求也仅仅是12000元。就是这不到一万元的缺口,硬生生演变成了五场官司,把一个工伤受伤的普通女工拖进了整整两年的维权深渊。
从劳动仲裁被以“炒更工”新概念驳回,到一审两次申请调取考勤台账、团体险投保资料被无正当理由驳回,再到二审机械套用“并无不当”维持原判,最后到“双盲庭审”里显示屏被关闭、核对不了笔录、庭审笔录里凭空多出一句“原告不同意录音录像”,整个过程里没有任何一个法官,像李如鹰那样多走半步。没有人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,没有人把“如我在诉”的办案理念落到实处,更没有人愿意花一点时间,把用人单位负责人叫到面前,算清楚为了4000元耗完所有诉讼程序的沉没成本。
程序成了剥夺权利的遮羞布:
一审先本院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,不予审查处理。再进一步亲手切断当事人调取主要证据的通道;
二审顺势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驳回诉请;
二审以“询问”形式变相单席开庭,判决书却署上三名法官的名字;
庭审笔录当记录到用人单位那句“让你一分钱都得不到”的威胁时,直接跳转至最后陈述环节;
当用人单位回答原告陈女士证据属实时,法官好心提醒,属实?回去想清楚再书面答复。
原告提交的关键证据在案卷中消失;
被告当庭认可原告证据属实的记录未载入笔录;
卷宗里凭空出现当事人从未收到过通知的 “判后调解笔录”;
陈女士书面申请调取庭审录音录像,被拒绝;
用人单位声称考勤记录已销毁了,法官假装听不到;
作为被告的用人单位不按时到庭,法官特别有耐心地继续等,等到其什么时候到来就什么时候另定时间开庭。
当这些程序违法的细节串联起来,暴露的从来不是“认识偏差”的失误,也不是不懂法,而是办案过程法官的良心。
三、三案对照,照见司法最该守住的朴素真相
湖南株洲渌口区法院,李如鹰法官凭着良心多做几次调解,把一起矛盾尖锐的医疗损害纠纷变成案结事了的范本;
广东湛江中院与廉江法院,二审刘芳合议庭3位法官与一审郑伟珠法官以及衍生案一审的杨华荣法官,5位法官都无良心发现,都是紧紧围绕着用人单位老板的扬言“让你一分钱都得不到”的结果而如何切断主要证据去圆话。当事人连核对庭审笔录的基本权利、申请调取的权利都无法保障。
为了4000元打五场官司。这种强烈的反差,恰恰戳中了当下很多司法困境的根源:我们总在强调司法技巧、程序规范、裁判效率,却常常把最核心的“法官良心”丢在了一边。
[align=null, 2, left]柏拉图说,把不称职的官吏放到执行良法的位置上,法律的价值会被彻底剥夺,荒谬和恶行都会从中滋长。当一个法官失去了良心,再完善的法律条文、再严密的程序设计,都会在执行环节走形。培根那句“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污染的是水源”,说的从来不是枉法裁判这样极端的案例,恰恰是湛江陈女士案里,这种一点点蚕食当事人诉讼权利、用程序空转拖垮弱势群体的“温和的不公”。从青海“垂帘听审”到湛江“双盲庭审”,再到株洲的李如鹰良心法官,这些事件的警示意义从来都不止于个案纠错。李如鹰在十三年前写下的那句“要做一辈子都坚守自己良心的法官”,与现在的湛江廉江5位法官的鲜明对比,在今天依然振聋发聩。法官的良心从来不是虚无缥缈的道德要求,它是公正无私的心,是清正廉洁的心,是司法为民的心。
当每一个法官在敲下法槌之前,先过一遍自己心里那道良心的关,先问一句 “如果我是这个当事人,我能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”,很多像陈女士这样的悲剧,从一开始就不会发生。
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。法官的良心,就是法律降临到普通人身边时,最温暖的那道光。
英国学者麦克莱有一句法律格言: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。

人之初,性本善。法官变得不够良心,就已受外因影响了。

人类的良知催生了法律,法律的良知让社会有了正义,法官的良知令社会实现正义。
司法不讲良知,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。
司法正义是人类最后的良知,法官对弱势者的态度是司法最后的良知。
让我们以最高指导意见来结束本篇文章:
最高人民法院法发〔2024〕16号《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》明确要求: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履职,准确回应当事人诉求,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,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、一次性解决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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