湛江三无员工案,双盲庭审叩问法官良心
湛江三无员工陈女士案,衍生出第二案“双盲庭审”,引发广泛关注!4000 元之差额协商未果而起的工伤维权,漫长连打 6 场官司,还可能迎来第 7 场第二案再审,多重程序问题引发对程序正义的探讨。
随着案件细节不断披露,引发大众深思。诉讼迷宫:“炒更工”、“临时工”, “并无不当”,不准调取考勤证据,不准调取庭审录音录像,全网关注的 “双盲庭审”,询问笔录式单席合议庭,伪造判后调解笔录入卷,后台的让其分文未得、0.25%发改率等一系列问题接连出现。
工伤受伤、维权受阻、工伤与团体意外险双双拒赔、庭审程序存争议、救济渠道遇阻。这名普工,为争取自身合法权益,耗费大量时间、精力与积蓄,走完仲裁、一审、二审、再审等多道程序。这起案件早已不是 4000 元的金钱之争,而是折射基层务工者维权困境,叩问程序正义与司法职业良心的典型案例。
一、4000 元拉锯 6 场官司!三无女工深陷企业用工陷阱
无书面劳动合同、无社保、无对公工资流水,这类用工形式在廉江当地工厂十分普遍。陈女士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,依法本可主张工伤赔偿,仅因 4000 元赔偿差额协商未果,就此踏上漫长的维权之路。
维权之初,陈女士便落入用人单位设置的用工模式。企业也称当地采用此用工模式多达90%,规避劳动法,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,工资通过私人账户转账,个税申报关联其他公司;事故发生后,就称员工是临时工,隐匿、销毁考勤等用工证据,举证压力几乎全部压到劳动者身上。
涉案团体意外险理赔本不以劳动关系认定为前提,但用人单位未配合提交理赔材料,拖延至超过理赔时效,最终造成工伤待遇、团体意外险赔付双双受阻。
短短数年,这起小额维权案件接连衍生 6 场诉讼:

第一场劳动仲裁:仲裁庭提出 “炒更工” 的认定,否定双方存在稳定用工关系;
第二场廉江一审:法院认定双方属于劳务关系,认为考勤记录调取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,不予审查处理,未对企业销毁考勤证据进行评价,直接切断核心证据来源,为后续 “证据不足” 的裁判埋下伏笔。 这个逻辑,类似一个通俗类比:张三报案请求警方抓捕李四,申请调取监控,办案人员直接认定李四并非嫌疑人,因此无需调取监控,案件不予受理、不予立案,连逻辑上都难以让人理解。
第三场湛江中院二审:认定一审裁判并无不当,以缺少考勤记录、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上诉。这让人联想到刘坦胡庆刚案,同样因缺少考勤原件败诉,后续衍生出刑事案件。
第四场团体险侵权一审:廉江法院出现全网关注的双盲庭审,当事人仅能发言、聆听,无法查看屏幕证据与笔录,诉讼权利受到严重限制。这也让人联想到青海 “垂帘听审” 案,引发大家对庭审程序的反思。
第五场侵权案二审:案件已上诉至湛江中院,目前仍在审理;若二审维持原判,或将启动第七场再审申诉。
第六场劳动关系再审:当事人已向广东省高院提交再审申请,维权仍在继续。
纵观全案,1 名仲裁员、5 名法官先后参与案件处理。裁判过程中,针对工资相关问题,法庭向当事人提出多项问询。这起仅 4000 元的争议,若在任一环节开展有效调解,本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拉锯。
二、离谱 “双盲庭审” 曝光!直接剥夺当事人核心诉讼权利
相比于裁判结果,庭审现场的程序争议更引发舆论关注。公开透明是庭审的基础要求,而本案的庭审操作,颠覆了大众对庭审程序的认知。
常规庭审中,电子屏用于同步展示证据、实时显示书记员笔录,保障当事人知情权、质证权。在本案团体险侵权案件庭审中,电子屏短暂展示后即被关闭,双方当事人只能 “盲听庭审”,无法查看当庭出示的证据,也无法实时核对庭审笔录。
陈女士当庭提出异议,希望靠近书记员核对记录,被当庭劝阻。整场庭审,当事人无法核实自己陈述是否被漏记、错记,无法核验对方证据是否存在瑕疵,当庭核对笔录、质证证据、提出程序异议的法定权利难以落地。
书记员打完字后就是庭审结束,直接将笔录上传人民法院在线网,命令的口气叫用手机打开APP即刻签收。
这种双方当事人都无法实时核验庭审信息的庭审方式,就是“双盲庭审”。有谁见过如此的庭审安排!这已严重违法了。
三、底线存疑!判后调解笔录伪造入卷,拒绝调取庭审录音录像,救济渠道遇阻
调卷时,才发现有一份《判后调解笔录》在卷里,并没知道还有庭后调解一事,是伪造的。
庭审时,又奇葩出现“双盲庭审”场景。
除此之外,本案还有多项程序争议点:
二审以“询问”形式变相单席开庭,判决书却署上三名法官的名字;
庭审记录到用人单位 “让你一分钱都得不到” 的表述时,直接跳转至最后陈述环节;
当用人单位认可原告证据属实,法官提示对方慎重考虑,回去后再提交书面答复;
当事人提交的关键材料在案卷中缺失;
用人单位当庭认可证据真实性的陈述,未载入庭审笔录;
当事人申请调取庭审录音录像,未获准许;
用人单位拒不提交考勤记录后称已销毁了,该事实未被评价为书证提出命令;
被告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到庭,庭审另行择期开庭;
当事人提交判后答疑申请,得到的回复惜字如金:判决书中已说理、证据不足以支撑主张,希望当事人服判息诉。堵住了释法说理。
陈女士提出控告,收到回复:“你是因不服判决而控告承办法官的,不予受理”。控告的是法官违法,而违法事实已成过去时,以后的服与不服并不影响之前既遂的行为。此回复真荒谬。一刀切驳回控告,彻底堵死了公民监督庭审程序、纠正司法违规的救济渠道,形成 “程序违法 — 无处控告 — 无人纠正” 的困境。
四、超低发改率背后:是裁判精准,还是维持考核指标?
全案中,湛江中院刘芳合议庭的裁判逻辑值得探讨。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,该合议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396 宗,仅 1 宗发改,发改率仅 0.25%。
超低发改率,一般代表案件裁判质量稳定。但放在本案中,案件存在多项程序争议,这个数据就引人深思:0.25% 的发改率,是否代表一审判决几乎全部准确!
从案件流程来看,裁判的重心,优先维持一审既判力,保持低发改率。案件审理中,未能独立厘清劳动关系、团体意外险两层独立法律关系,也没有开展调解化解小额纠纷,案件层层维持,让当事人陷入维权困局。
五、法官的良心,藏在每一处看得见的庭审细节里
十多年前,湖南基层法官李如鹰写下《法官,坚守最初的良心》,在法律圈广为传播。她自身曾为母亲的交通事故维权,从一审打到省高院,深知普通当事人维权的艰难。
这段亲身经历,让她在审判岗位坚守初心,四年审理 400 件案件,做到零改判、零信访,调撤率 80% 以上。她曾说,做一名合格法官,不需要高超技巧,守住良心,换位思考,大量矛盾都可以化解在萌芽阶段。
反观湛江这起案件,诉讼全程没有人员主动花时间梳理案情、组织调解,小额纠纷一路走到再审。关闭的庭审屏幕,本质上是程序可视化通道的关闭,而看得见的程序正当,是司法正义的基础。
司法正义,不是纸面上的法条,而是庭审中正常亮起的屏幕、可以核对的笔录,是弱者维权时可依靠的公平底线。
六、全网期盼高院提审,打破地方壁垒,还打工者一份公正
目前两案正在推进:劳动关系认定案件,已向广东省高院提交再审申请;团体险侵权案件二审,正在湛江中院审理。大众关注本案,期待的不只是赔偿落地,更希望高院能够全面核查双盲庭审、伪造庭后调解笔录等全部程序问题。
若再审阶段仍无法纠正案件问题,当事人只能继续走省检察院抗诉、最高检监督、最高院申诉、人大监督等后续救济途径。为 4000 元的工伤争议,耗费数年时间走完全部司法层级,不仅是当事人个人的困境,也消耗大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期待。
大量务工者都有类似感受,很多工厂里都存在 “三无用工” 的灰色用工模式,企业规避劳动法,劳动者维权举证艰难。
湛江三无员工案,双盲庭审叩问法官良心👊
抵御外部干扰,守住良心底线,恪守法律公正👊
法律写在纸上👊
法槌掌控在手中💪
良心底线可别藏在心里👁
程序正义别被披着外衣遮挡👊
智判AI 👊
让判决书晒在阳光之下 🙏
我们会持续跟进这起案件的每一步进展,第一时间同步最新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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